第一条 考评目的
促使各段人员系统地掌握武术段位制中所规定的内容,全面地评价习武者的武术水平,推动武术运动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考评内容
(一)武德考评
1、单位或老师鉴定。
2、武礼规范操作。
(二)技术考评
1、入段资格技术考评
(1)套路技术
武术段位制规定的五步拳。
(2)散手技术
武术段位制规定的散手基础套路。
2、初段位技术考评
(1)套路技术
①一段考评:武术段位制规定的一段拳术套路。
②二段考评:武术段位制规定的二段拳术套路。
③三段考评:武术段位制规定的三段拳术和器械套路。
(2)其它拳种技术
除段位制技术教材规定的套路内容外,其它一些流传广。影响大的拳种,凡符合下列规定要求的,经全国武术段位考评鉴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之后,可列入段位制技术的考评内容。
①一段拳术套路:要求选择该拳种最基本的技术动作编成简单套路。全套动作数量不少于10个。
②二段拳术套路:要求在一段套路基础上,增加一些简单的跳跃动作编成套路,并易于推广普及。全套动作数量不少于20个。
③三段拳术套路:要求在二段套路基础上,选择一些风格突出的动作编成套路,套路的结构要合理,内容要充实。全套动作数量不少于30个。
④三段器械套路:要求选择该器械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动作编成套路。全套动作数量不少于20个。
(3)散手技术
①一段技术:武术段位制规定的散手基本技术。
②二段技术:武术段位制规定的散手攻防组合技术(指定内容和分主、被动)采用一局2分钟条件实战。
③三段技术:实战技术(分主、被动),采用一局3分钟的实战。
3、中段位技术考评
(1)套路技术
①四段考评:武术段位制规定的四段拳术和器械套路。
②五段考评:武术段位制规定的五段拳术和器械套路或两套拳术、一套器械(仅限太极拳系列)。
③六段考评:武术段位制规定的六段拳术和器械套路或两套拳术、一套对练(仅限太极拳系列)。
(2)其它拳种技术
①中段位拳术套路
1、四段拳术:要求该拳种套路内容丰富,风格突出,结构合理。整套动作完成时间不少于1分钟,太极拳类5分钟。
2、五段、六段拳术:动作数量、时间、套路难易程度应与《中国武术段位制》中所规定的相应段位的拳术套路相符。
②中段位器械套路
1、四段器械:要求在三段套路基础上,选择一些本器械风格特点突出的基本方法编成套路。结构要合理,内容要充实,全套动作数量不少于30个。
2、五段、六段器械:动作数量、时间及套路难易程度应与《中国武术段位制》中所规定的相应段位的器械套路相符。
(3)散手技术
实战技术,采用原国家体委审定的《武术散手竞赛规则》进行比赛考评。
(三)理论考评
1、中段位(套路)理论考试
武术段位制理论教材中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章的内容。
2、中段位(散手)理论考试
武术段位制理论教材中规定的第一,、三、五、六章的内容。
3、高段位理论考评
武术理论研究、科研论著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课题等内容。
第三条 考评方法及标准
(一)武德考评
1、考评方法
(1)单位或老师对被考评者做武德鉴定;
(2)在段位晋段考评中,对其抱拳礼、精神风貌等进行综合考评。
2、考评标准
在晋段考评中,凡武礼操作规范、精神饱满,单位和老师武德鉴定合格者为合格;凡武礼操作不规范、精神涣散,单位和老师鉴定不合格者为不合格。武德考评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内容的考评。
1、套路技术
(1)考评方法
入段资格、一段至四段采用定性评分的方法;五、六段采用晋段比赛的形式;高段位由全国武术段位考评鉴定委员会评审。
(2)初段位套路技术
①动作规格
Ⅰ、凡动作规范、姿势正确、方法合理、技术熟练,整套动作完成质量好者,在“好”一栏中划“V”。
Ⅱ、凡动作规格一般,整套动作完成质量属中等者,在“中”一栏中划“V”。
Ⅲ 凡动作规格不好,有明显失误,整套动作完成质量较差者,在“差”一栏中划“V”。
②演练技巧
Ⅰ 凡完成套路节奏清楚、协调流畅、劲力充实、精神饱满者,在“好”一栏中划“V”。
Ⅱ、凡完成套路节奏处理一般,动作不流畅、精神不饱满者,在“中”一栏中划“V”。
Ⅲ 凡完成套路节奏处理较差,动作出现明显失误或遗忘,精神涣散者,在“差”一栏中划“V”。
上述动作规格与演练技巧的权重:一段、二段、三段为7:3;四段为6:4。各项“V”所对应的分值与权重乘积之和即为最后得分(见段位制套路技术考评表)。
(3)五段、六段采用《1991年武术竞赛规则》的评分标准和方法进行比赛,达到武术段位制规定分数并取得单项相应名次(晋升五段获单项前十名;晋升六级获单项前八名)。
2、散手技术
(1)初段位技术考评方法
①入段资格至三段考评采用定性评分的方法。
②晋升一段的考评采用随机抽签决定考评的具体内容,进行个人演练;摔法则指定人配合。
③晋升二段和三段的考评,根据该段位考评内容,按级别配对随机抽签进行考评。
④考评人员为条件实战和实战的双方同时评分。
(2)初段位技术评分标准
①技术规格(三段为技术运用)
Ⅰ、凡技术(运用)规范、方法清楚、动作熟练,完成质量好者,在“好”一栏中划“V”。
Ⅱ 、凡技术(运用)规范、方法较清楚、动作较熟练,完成质量较好者,在“中”一栏中划“V”。
Ⅲ 、凡技术(运用)不规范、方法不清楚、动作不熟练,完成质量不好者,在“差”一栏中划“V”。
②速度力量
Ⅰ、凡劲力充实,协调配合流畅,攻防意识逼真者,在“好”一栏中划“V”。
Ⅱ、凡劲力较充实,协调配合较流畅,精神状态较好者,在“中”一栏中划“V”。
Ⅲ、凡劲力不充实,协调配合不流畅,出现失误者,在“差”一栏中划“V”。
③时机效果(仅限于二、三段)
Ⅰ、进攻、防守和防守反击动作,时机得当,效果明显,在“好”一栏中划“V”。
Ⅱ、进攻、防守和防守反击动作,时机掌握较好,效果较明显者,在“中”一栏中划“V”。
Ⅲ 进攻、防守和防守反击动作,时机掌握不好,效果不明显者,在“差”一栏中划“V ”。
(3)中段位技术考评方法
采用竞赛的形式,晋升四段、五段、六段分别按50%、25%、25%的比例录取名次。
上述内容,一段考评中,技术规格与速度力量的权重为7:3。二段考评中,技术规格、速度力量、时机效果的权重为4:4:2。三段考评中,技术运用、速度力量、时机效果的权重为3:4:3。
各项“V”所对应的分值与权重乘积之和即为最后得分(见段位制散手技术考评表);
凡经考评合格的技术成绩可保留两年。最后得分达不到要求者,不予进行下一内容的考评。
(三)理论考评
1、中段位理论考试
(1)考试方法:在晋升四、五、六段的理论考试中,采用闭卷笔试进行。
(2)考试标准:考试卷面包括名同解释、填空、选择、判断、问答等试题形式,对武术段位制理论教材(套路与散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考查。凡理论考试达到武术段位制所规定的分数者为合格,并准予晋段。
2、高段位理论考评
(1)考评方法
由全国武术段位考评鉴定委员会对毕报高段位者的材料进行评审。
(2)考评标准
①七段:申报该段位前,工作业绩突出,在专业学术刊物或出版社发表两份学术论文或论著,并完成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课题内容。
②八段:申报该段位前,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在国家二级以上学术刊物或出版社发表2份学术论文或论著,并完成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课题内容。
③九段:申报该段位前,在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在国家一级以上学术刊物或出版社发表3份学术论文或论著,并完成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课题内容。
高段位申报材料,需由全国武术段位考评鉴定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2/3票数通过者,为合格。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后,准予晋段。
3、理论考评的组织
(1)命题方式: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体协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按武术段位制规定的理论内容命题(包括标准答案),试题要同时出套路和散手难度及分量相当的A、B各两套试卷,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全国武术段位制办公室抽一套试题,并通知其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进行考评。
(2)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武术段位考评委员会在考试
前自行印制试题、安排考场并选派工作认真、作风正派、敢于负责的人员担任监考。被考评人员80名以下的考场,监考人员2名;被考评人员80名以上的考场,监考人员3名。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曰起执行,其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