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搏击类项目管理单位,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等搏击类赛事活动裁判员选派工作的管理,推动裁判员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执裁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推荐2026年全国搏击类竞赛裁判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思想道德、业务技能和赛风赛纪三方面,对裁判员历年执裁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推荐。
(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推荐裁判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以及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执裁水平。
(三)遵循回避的原则。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地方项目管理单位任职的,在参赛单位担任领队、教练等职务的,与参赛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裁判员,均不作为推荐对象。亲属关系指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
二、推荐条件
(一)年龄在65周岁以内(196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国际级除外),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并能准确运用者。
(二)裁判等级为一级(含一级)以上。
(三)具有丰富的全国搏击类比赛(体育总局武术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或省级搏击类比赛执裁经验。
(四)作风正派,秉公执裁,自觉遵守体育总局及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中国武协有关规定及赛区纪律,且在近两年执裁中未受过处分的裁判员。
三、推荐名额

注:体育专业高等院校指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推荐本单位裁判员,如实填写《2026年全国搏击类竞赛裁判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2026年全国搏击类竞赛裁判员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如发现弄虚作假,撤销其裁判员技术等级,取消推荐单位推荐资格,并在全国武术行业内通报批评。
(二)推荐单位须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的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邮寄至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搏击部,并将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汇总打包压缩发送至各项目指定邮箱,命名方式为“项目—省份/院校—2026年竞赛裁判员推荐名单”。
(三)经我中心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择优选派裁判员参加2026年全国搏击类赛事活动(竞赛纠纷解决委员会、编排记录组、检录组及宣告等非临场执裁裁判组不受推荐名单限制)。
五、联系方式
(一)综合格斗
联系人:段全勇
电 话:010-64912020
邮 箱:wushudqy@163.com
(二)自由搏击
联系人:王一丹
电 话:010-64912268
邮 箱:wushubojibu@163.com
(三)泰拳
联系人:蔡利勇
电 话:010-64912268
邮 箱:77340422@qq.com
邮寄地址(按项目注明收件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