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套路
一、考核指标及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1.立定跳远
(1)考试方法:考生两脚原地站立起跳,不能有预跳或踩线,以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为测量点,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1-1,表1-2。
表1-1 立定跳远评分表(男)
表1-2 立定跳远评分表(女)
(二)专项技术
1.正踢腿
(1)考试方法:考生身体正直,挺胸、收腹、立腰。要求踢腿时,摆动腿挺膝伸直,脚尖勾起绷落;收髋猛收腹,踢腿过腰后加速,要有寸劲。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正踢腿评分细则(表1-3),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评定。采用10分制打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表1-3 正踢腿评分细则
2.腾空飞脚
(1)考试方法:考生在空中,左腿屈膝收控于腹前,右腿踢摆时击响腿脚尖过肩;
击响时,击掌、拍脚连续、准确、响亮;上体正直或微向前倾;落地时,起跳脚先着地。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腾空飞脚评分细则(表1-4),独立对考生的技术完成情况进行评定。采用10分制打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表1-4 腾空飞脚评分细则
(三)实战能力
拳术、器械
1.考试方法:考生在下述规定拳种中任选一个拳种的拳术、器械进行测试,各占30分。
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在8×14米的场地上完成套路。
规定拳种包括:长拳、太极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洪拳、少林拳、戳脚。
完成套路时间:太极拳及太极器械为1分30秒~2分钟;其它拳术及器械不少于1分钟。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1-5),独立对考生的动作质量和演练水平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打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套路,将在专项技术考评分中扣除应扣分数。太极拳及太极器械类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5秒(含5秒)扣0.1分,5秒以上10秒以内(含10秒)扣0.2分,以此类推。其它拳术及器械套路时间不足规定时间2秒(含2秒)扣0.1分,2秒以上4秒以内(含4秒)扣0.2分,以此类推。
表1-5 武术套路实战能力评分细则
武术散打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800米
1.考试方法:考生采用站立式,不分道起跑,在不妨碍里道考生的情况下,起跑后便可切入里道,推挤他人的考生将被取消该项比赛资格;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将给予警告,再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均将被取消该项比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将参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考生可穿钉鞋。每人测试1次,成绩计取到百分位。计取成绩采用电动计时或手计时。使用手计时,每道须由三名计时员计取成绩,所计成绩的中间值或相同值为最终成绩。
2.评分标准:按照800米体重分级系数(表2-1),将计取成绩换算成得分(表24-2)后,与考生体重级别对应系数相乘,即为最后成绩,最高20分。
表2-1 武术散打800米体重分级系数
表2-2 武术散打800米评分表
2.立定三级蛙跳
(1)考试方法:两脚立于起跳线后原地起跳,不能踩线,不能有预跳,起跳后连跳3次,中间不能有停顿,以最后一次落地的身体最近触地点为测量点。以测量点到起跳线的垂直距离计其成绩,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2-3。
表2-3 立定三级蛙跳评分表
(二)专项技术
1.拳腿跌组合
(1)考试方法:考生在30秒规定时间内,可自由进行以下散打动作的组合演练,所规定的各种拳法、腿法、跌法动作应至少出现1次以上。
拳法包括:①冲拳;②贯拳;③抄拳;④鞭拳。
腿法包括:①正蹬腿;②侧踹腿;③左、右鞭腿;④转身摆腿。
跌法包括:①鱼跃抢背;②前倒;③腾空后倒。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拳腿跌组合评分细则(表2-4),独立对考生的动作规格、劲力协调、攻防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每漏做一种技术动作扣2分。
表2-4 拳腿跌组合评分表
2.左、右鞭腿踢沙包
(1)考试方法:考生在20秒规定时间内,用鞭腿技术快速踢打沙包(左、右交替进行,两脚不可同时离地),要求踢腿高度在距离地面100厘米以上。每人测试1次。考评
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踢打的次数进行计数,凡出现动作不规范、踢打无力,高度不符合要求时,不计次数。
(2)评分标准:见表2-5。
表2-5 鞭腿踢沙包评分表
(三)实战能力
实战
1.考试方法:
按考生相邻体重随机配对进行实战,配对的考生体重一般相差不超过2kg(特殊情况除外)。在武术散打场地上进行实战,时间为1~2分钟一局,共一局。同时对两人进行评分。若双方实力悬殊,为保护考生安全,考评员可提前终止实战。
要求考生穿戴护具(拳套、护头、护胸、护裆、护腿、护齿),按照配对后的排列顺序,序号奇数者为红方,穿红色护具;序号偶数者为黑方,穿黑色护具。1名场裁在场上指挥比赛,但不给予判罚。考生须自备拳套、护齿、护裆。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2-6),独立对考生在实战中的胜负、临场技战术运用情况、意志品质以及对散打竞赛礼节的遵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表2-6 散打实战能力评分细则
(作者不详,知情者请联系13611372390)